国家能源集团焦作电厂有限公司 2025年度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5-02-05


国家能源集团焦作电厂有限公司

2025年度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1.总则

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结合我公司2024年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内容,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指导。

2.依据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

《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豫发改环资〔2018161号)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度河南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52号)

3.公示内容

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所在地址、排放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等。

4.公开信息

4.1基础信息

企业名称:国家能源集团焦作电厂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卫云

企业所在地址:修武县郇封镇葛庄村

4.2污染物排放情况

1  污染物排放情况表

类型

污染物名称

排放方式

排放浓度

排放总量(t/a

是否超标/是否超总量

废气

颗粒物

采用电袋复合除尘处理工艺,通过240米烟囱排放

均值:5.81mg/m3

(限值:10mg/m3

年排放量:111.61

排污许可总量264

废气

二氧化硫

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处理工艺,通过240米烟囱排放

均值:20.49mg/m3

(限值:35mg/m3

年排放量:390.46

排污许可总量924

废气

氮氧化物

采用低氮燃烧器+SCR选择性催化还原法脱硝技术,通过240米烟囱排放

均值:36.36mg/m3

(限值均值:50mg/m3

年排放量:715.88

排污许可总量:1320

废水

COD

循环冷却水排入修武县污水处理厂

最大值78mg/L

(限值150mg/L

/

废水

氨氮

循环冷却水排入修武县污水处理厂

最大值7.04mg/L(限值25mg/L

/

废水

总磷

循环冷却水排入修武县污水处理厂

最大值0.48mg/L(限值0.5mg/L

/

公司废气满足《河南省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424-2017标准限值要求;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777-2013)标准。

4.3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2  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序号

危废名称

产生来源

产生量(t/a

处置方式

1

废油HW08900-217-08

生产设备日常维护更换或机组检修更换油等

0.618

 焦作市顺和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处置

2

废油HW08900-217-08

生产设备日常维护更换或机组检修更换油等

15.928

由河南嘉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合计

废油HW08900-217-08

生产设备日常维护更换或机组检修更换油等

16.546

全部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油,日常危险废物暂时储存至公司危险废物仓库,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合同,委托焦作市顺和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豫环许可危废字52号)和河南嘉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豫环许可危废字81号)进行处置。

4.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公司已按照环评要求完成了贮存过程防范措施、生产过程防范措施、运输过程防范措施,已建立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建立各项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编制完成《国家能源集团焦作电厂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2425日经焦作市生态环境局修武分局完成备案,编号410821-2022-001-L本企业风险等级判定为较大[较大-大气(Q2-M1-E2+较大-水(Q2-M1-E2]”等级。

公司从储运系统、公用工程系统、辅助设施及环境保护设施等方面,对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风险源的进行识别,确定企业风险源有:储煤库、盐酸、硫酸、氢氧化钠储罐区,柴油储罐区,氢气气瓶储罐区,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等,已完成以上环境风险单元及其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实施情况。根据现场勘查调查,结合《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南》,公司已配备污染源切断、收集、安全防护等环境应急物资,同时公司内配备有一定量的消防应急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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