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焦作电厂有限公司
2025年度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1.总则
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结合我公司2024年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内容,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指导。
2.依据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
《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豫发改环资〔2018〕161号)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度河南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5〕2号)
3.公示内容
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所在地址、排放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等。
4.公开信息
4.1基础信息
企业名称:国家能源集团焦作电厂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卫云
企业所在地址:修武县郇封镇葛庄村
4.2污染物排放情况
表1 污染物排放情况表
类型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浓度 | 排放总量(t/a) | 是否超标/是否超总量 |
废气 | 颗粒物 | 采用电袋复合除尘处理工艺,通过240米烟囱排放 | 均值:5.81mg/m3 (限值:10mg/m3) | 年排放量:111.61 (排污许可总量:264) | 否 |
废气 | 二氧化硫 | 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处理工艺,通过240米烟囱排放 | 均值:20.49mg/m3 (限值:35mg/m3) | 年排放量:390.46 (排污许可总量:924) | 否 |
废气 | 氮氧化物 | 采用低氮燃烧器+SCR选择性催化还原法脱硝技术,通过240米烟囱排放 | 均值:36.36mg/m3 (限值均值:50mg/m3) | 年排放量:715.88 (排污许可总量:1320) | 否 |
废水 | COD | 循环冷却水排入修武县污水处理厂 | 最大值78mg/L (限值150mg/L) | / | 否 |
废水 | 氨氮 | 循环冷却水排入修武县污水处理厂 | 最大值7.04mg/L(限值25mg/L) | / | 否 |
废水 | 总磷 | 循环冷却水排入修武县污水处理厂 | 最大值0.48mg/L(限值0.5mg/L) | / | 否 |
公司废气满足《河南省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424-2017)标准限值要求;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777-2013)标准。
4.3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表2 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表
序号 | 危废名称 | 产生来源 | 产生量(t/a) | 处置方式 |
1 | 废油HW08(900-217-08) | 生产设备日常维护更换或机组检修更换油等 | 0.618 | 由 焦作市顺和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处置 |
2 | 废油HW08(900-217-08) | 生产设备日常维护更换或机组检修更换油等 | 15.928 | 由河南嘉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
合计 | 废油HW08(900-217-08) | 生产设备日常维护更换或机组检修更换油等 | 16.546 | 全部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油,日常危险废物暂时储存至公司危险废物仓库,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合同,委托焦作市顺和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豫环许可危废字52号)和河南嘉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豫环许可危废字81号)进行处置。
4.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公司已按照环评要求完成了贮存过程防范措施、生产过程防范措施、运输过程防范措施,已建立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建立各项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编制完成《国家能源集团焦作电厂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2年4月25日经焦作市生态环境局修武分局完成备案,编号410821-2022-001-L,本企业风险等级判定为“较大[较大-大气(Q2-M1-E2)+较大-水(Q2-M1-E2)]”等级。
公司从储运系统、公用工程系统、辅助设施及环境保护设施等方面,对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风险源的进行识别,确定企业风险源有:储煤库、盐酸、硫酸、氢氧化钠储罐区,柴油储罐区,氢气气瓶储罐区,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等,已完成以上环境风险单元及其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实施情况。根据现场勘查调查,结合《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南》,公司已配备污染源切断、收集、安全防护等环境应急物资,同时公司内配备有一定量的消防应急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