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港区水务分公司
2025年度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1.总则
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结合我公司2024年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内容,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指导。
2.依据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
《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豫发改环资〔2018〕161号)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度河南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5〕2号)
3.公示内容
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所在地址、排放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等。
4.公开信息
4.1基础信息
企业名称: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港区水务分公司
法人代表:梁伟刚
企业所在地址:郑州市航空港综合实验区龙港办事处单家村北侧
4.2污染物排放情况
表1 污染物排放情况表
类型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浓度(最大值) | 排放总量(t/a) | 是否超标/是否超总量 |
废气 | 氨(氨气) | 经填料吸附和微生物处理后排放 | 1.790mg/m³ | 0.0496 | 否 |
废气 | 硫化氢 | 经填料吸附和微生物处理后排放 | 0.017mg/m³ | 0.0001 | 否 |
废气 | 恶臭气体 | 经填料吸附和微生物处理后排放 | 43 | / | 否 |
废水 | 化学需氧量 | 厂内处理符合贾鲁河排放标准后排放 | 11.14mg/L | 182.79 | 否 |
废水 | 总氮(以N计) | 厂内处理符合贾鲁河排放标准后排放 | 12.10mg/L | 199.41 | 否 |
废水 | 总磷(以P计) | 厂内处理符合贾鲁河排放标准后排放 | 0.19mg/L | 3.08 | 否 |
废水 | 氨氮(NH3-N) | 厂内处理符合贾鲁河排放标准后排放 | 0.12mg/L | 1.82 | 否 |
备注:废水出水指标符合贾鲁河地标,填写为年均值。 |
4.3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表2 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表
序号 | 危废名称 | 产生来源 | 产生量(t/a) | 处置方式 |
1 | 废空容器 | 试剂空瓶 | 0.0315 | 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2 | 实验室废液 | 在线设备废液 | 0.7831 | 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3 | 废矿物油 | 设备润滑及清洗 | 0.8705 | 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4.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港区水务分公司已于2022年3月22日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并于2022年3月30日报送预案备案表,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分局)于2022年4月11日收讫备案文件并予以备案,备案编号:郑港(应急)2022-411-1;配备有消防沙、吸油毡、防毒面具、正压式呼吸机、长管式呼吸机等应急及救援器材,定期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公司设立有危废暂存间,暂存间设置有收集池,排风扇,废油下方设置有防泄漏托盘,与有处理资质的单位签订处理协议,厂区内次氯酸钠药剂储罐设置有围堰及漏氯报警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