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5-01-21

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1.总则

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结合我公司2024年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内容,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指导

2.依据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

《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豫发改环资〔2018〕161号)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度河南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52

3.公示内容

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所在地址、排放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等。

4.公开信息

4.1基础信息

企业名称: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姚忠良

企业所在地址:新郑市薛店镇工贸开发区

4.2污染物排放情况

1  污染物排放情况表

类型

污染物名称

排放方式

排放浓度

排放总量(t/a)

是否超标/是否超总量

废气

颗粒物

“SNCR炉内脱硝十SCRLU炉外脱硝+布袋除尘+湿法除尘+双碱法脱硫处理后经烟囱(2个排气管)进入大气。

最大值:3.92 mg/m³(限值:≤10mg/m³)

1.73 t/a

(排污许可总量:5.44t/a)

二氧化硫

最大值:6.52 mg/m³(限值:≤35mg/m³)

2.74 t/a

氮氧化物

最大值:20.48 mg/m³(限值:≤50mg/m³)

9.48 t/a

(排污许可总量:27.19t/a)

废水

COD

经厂内处理达标后排放至薛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外环境

最大值:23.98mg/L(限值:≤100mg/L

1.63 t/a

氨氮

最大值:0.88 mg/L

(限值:≤5mg/L

0.034 t/a

总氮

最大值:3.75 mg/L

(限值:≤15mg/L

0.134 t/a

4.3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2  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序号

危废名称

产生来源

产生量(t/a)

处置方式

1

试验废液

试验室

2.5

危废暂存后,委托河南嘉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4.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2023年12月25日,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签署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完成备案,企业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公司设立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事故应急处置小组,配备有消防沙、吸油毡、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应急器材,定期进行环境应急预案演练。公司设立有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设有收集池、防渗、分区等,与有处理资质的单位签订处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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