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新昇表面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度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1.总则
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结合我公司2024年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内容,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指导。
2.依据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
《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豫发改环资〔2018〕161号)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度河南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5〕2号)
3.公示类型
公示类型: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公示内容: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所在地址、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用途,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等。
4.公开信息
4.1基础信息
企业名称:郑州新昇表面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薛瑞敏
企业所在地址:登封市产业集聚区玉京大道西段
4.2有毒有害原料使用情况
表1 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用途
序号 | 名称 | 数量(吨) | 用途 |
1 | 电泳漆 | 60.164 | 泳漆 |
2 | 脱脂剂 | 10.37 | 表面除油 |
3 | 磷化剂 | 13.851 | 表面磷化处理 |
4 | 表调剂 | 1.775 | 表面调质 |
5 | 表面活性剂 | 1.547 | 电泳辅料 |
6 | 溶剂 | 7.501 | 电泳辅料 |
7 | 盐酸 | 117.428 | 除锈 |
8 | 硝酸 | 2.4 | 钝化 |
9 | 氢氧化钠 | 86.596 | 碱洗、废水酸碱中和 |
10 | 开缸剂 | 4.125 | 电镀辅料 |
11 | 封闭剂 | 1.575 | 电镀辅料 |
12 | 缓蚀剂 | 0.375 | 电镀辅料 |
15 | 硫酸 | 51.98 | 废水处理 |
16 | 焦亚硫酸钠 | 5.325 | 废水处理 |
17 | 聚合氯化铝 | 1 | 废水处理 |
18 | 双氧水 | 0.95 | 废水处理 |
4.3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
表2 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表
类型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 | 排放总量(t/a) | 排放方式 | 是否超标/是否超总量 |
废气 | 颗粒物 |
最大值:3.9mg/m3
|
实际年排放量:0.033337
| 袋式除尘器+15米排气筒排放 | 否 |
二氧化硫 |
最大值:2.5mg/m3
|
实际年排放量:0.304875
| 低氮燃烧器+15米排气筒排放 | 否 | |
氮氧化物 |
最大值:26mg/m3
|
实际年排放量:0.229356
| 低氮燃烧器+15米排气筒排放 | 否 | |
非甲烷总烃 |
最大值:3.26mg/m3
|
实际年排放量:0.108024
| 袋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RTO+15米排气筒排放 | 否 | |
废水 | COD |
最大值:17.449mg/L
|
实际年排放量:0.4937
| 排入新区污水处理厂 | 否 |
氨氮 |
最大值:0.18mg/L
|
实际年排放量:0.0068
| 排入新区污水处理厂 | 否 | |
总锌 |
最大值:0.033mg/L
|
实际年排放量:0.0012
| 排入新区污水处理厂 | 否 |
4.4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表3 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表
序号 | 危废名称 | 产生来源 | 产生量(t/a) | 处置情况 |
1 | 表面处理废物 | 电泳及电镀废水 | 232.0375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2 | 废灯管 | 污水站光氧设备 | 0.001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3 | 废活性炭 | 电泳活性炭吸附箱 | 1.35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4 | 废化学品容器 | 电泳及电镀药水桶 | 4.149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5 | 废油漆桶 | 车间及设备改造刷漆 | 0.0525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6 | 废滤芯 | 电镀过滤机 | 0.7745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7 | 废电泳漆桶 | 电泳工序 | 0.1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8 | 废过滤棉 | 电泳磷化工序 | 0.537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9 | 废滤袋 | 电泳过滤机 | 0.425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4.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郑州新昇表面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3月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2年6月6日向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410185-2022-044-L。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完善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2、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实战演练。
3、备齐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物质。
4、加强危险源的监控,主要措施如下:全厂设有监控探头,分布于大门、仓库、车间; 公司设有专人 24 小时值班,并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记录;盐酸罐区、硝酸、硫酸、氢氧化钠、硼酸等危化品存储区存在 环境风险的关键地点,设置明显警示标记,并设置专人监管。正常情况下,严格按巡检制度进行巡检,检查内容主要为配套管道、阀门的状况(压力、密封情况等),防护设施的状况,并做记录。应急设备或物资设置专人负责。本企业的应急物资主要有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急救箱及个人防护用品等。正常情况一周检查1次,保证各物资的充足与完好。
5、根据危险源及危险因素分析,主要从四个方面预防。
1)盐酸储罐等储存设施危险环节具体的预防措施有:
①储罐区地面均进行硬化、防腐和防渗处理;
②储罐基础、罐体、保温层等采用不燃材料,储罐体配备呼吸阀和阻火器,储罐采取接地、防雷措施;
③储罐区周边设置地沟与管道,与事故池连通,可防止风险事故废水外溢而污染地表水;
④储存盐酸的容器为压力容器,必须定期检验,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储存罐区应放在阴凉通风的库棚内,远离火种、热源,防止日光直 射。储罐区要有降温喷淋设施,同时为防雷击、防静电安装接地装置。
2)运输环节危险预防措施:
①原材料避免与易燃物混合装箱,同时运输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防火规定,并配备防火、灭火器材;
②包装必须牢固,最好使用集装箱装运;
③如发生交通事故和火灾,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报告。
3)管理及操作环节危险预防措施
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及环保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②各生产、经营、储存单元,配备专职安全生产和环保管理人员;
③各生产单元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④对工作人员应进行安全生产和环保教育和培训,并定期进行理论和实践考核,保证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环保技能,并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规程;
⑤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并按照要求穿工作服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如戴橡胶手套、穿胶靴、戴口罩以及防护服等;对劳保用品如防毒面具等应定期检测,以确保其有效性;
⑥生产的启动和停止以及原料的加入和产品的倒出均应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⑦厂内检修时,应有监护和必要的应急防护措施,并应对厂内的检查情况和事故处理情况做好记录。
4)职业卫生环节危险预防措施
①生产车间应设计必要的口罩、帽子等防护措施。并配置急救箱等防护设施;液氨储罐区等设置防静电装置,并设施洗眼器、防毒面罩、防护服、防护手套、消防自救呼吸器等防护措施;
②工作人员应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和应急药箱,装备必要的药品,发生小事故时能采取自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