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清洁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发改环资〔2022〕1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河南省“十四五”清洁生产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部
河南省科技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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